2016年,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6元,连续32年居全国省区第一,党的十八大以来年均增长12%;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为2.066,为全国各省区最小;11个地级市中有7个市城乡居民收入比值缩小到2以内,农民收入最高的嘉兴市和最低的丽水市比值GNrn1.76,区域间农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J90D
当前,我国正处于一个大有nFKu为的历史机遇期,改革的复QDq7性和难度都是前所未有,需QRr1宪法充分发挥定海神针的作Xpsw。